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PE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PE配件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采购燃气工程PE管件和3PE钢塑转换一批,总金额188万元;
服务期限:供货期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招标范围:采购燃气工程PE管件和3PE钢塑转换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供货期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24小时内分批发货,未发货物由投标人负责保管,最长时间为保管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压力管道元件),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兴光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北京燃气、上海燃气、深圳燃气等燃气企业有过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单位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提供五年产品无处罚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9:00至2023年8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22 日9时3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五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胡江平、周浙峰
电话:0574-2770708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金洁莹、毛军华
电 话:0574-89076310
电子邮箱:912555466@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9